各学院:
为充分发挥榜样的典型示范作用,引导学生树立“广阔天地、大有作为”的新型就业观,鼓励广大毕业生自觉到基层、到条件艰苦的地方锻炼成才,建功立业,服务祖国,奉献社会。根据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05]18号)和《云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办法》(修订)(云师大学[2008]136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“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”、“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云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
二、评选条件
1、自愿到云南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教育单位就业;
2、自愿到云南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级(州、市、县所在地的乡镇除外)教育单位、中小型企业、非公有制单位就业;
3、截止6月10日,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且上交学院;
4、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,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列本班中等以上;
5、无任何违纪处分;
6、无故欠费、恶意欠费的毕业生,依据《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欠费收缴暂行办法》(云师大[2008]7号)文件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,不得参加评选。
符合评选条件第1、3、4、5条的,可评选为“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”;
符合评选条件第2、3、4、5条的,可评选为“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”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1、 评选程序:学生本人申请或班级、学院推荐――学院初审、公示――就业处审核、公示――报学校批准。
2、 符合“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”评选条件的毕业生,填写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申报表》并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,学院填写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评选汇总表》;
3、 符合“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”评选条件的毕业生,填写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申请表》并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,学院填写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汇总表》;
4、 相关电子表格上传至“云师大就业工作干部群”共享,请自行下载;
5、 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,纸质材料报就业处就业指导与培训服务科(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2),同时,电子文档发送至就业处办公邮箱:ynnujyc@126.com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注:1、上述两种奖项不可兼得;
2、若获奖学生出现违约情况,学院收回其荣誉证书及奖金并报学校就业处。
附件:
1、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申请表》
2、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自愿赴边疆艰苦行业就业先进毕业生评选汇总表》
3、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申请表》
4、《云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志愿者汇总表》
5、《云南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》
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就业处
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